房子,理由,用他,自己的,你的
提問: 我該不該放棄他 問題補充: 我和我男友在一起四年多了,我們過一年打算結婚,但我們打算先買房子,可是他的想法讓我傷透了心。他說房產證上只寫他自己的名字,并且要去婚前公正。我該怎么辦?我覺得他好自私。 医师解答: 用他的名字?理由呢?
這個理由可以讓你信服嗎?還是說他根本就沒有理由,還是怕有一天會離婚,那時不會為了房子的事爭吵.因為他早就計劃好了.我這樣說,好像有點挑撥離間,
可是也不無道理,因為也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自私是有一些.

不過,就有女孩子為了自己愛的男孩子暫時現階段性買不起房子而與他分手,結果夫家同別的女人結婚了,那個后悔勁就別提了.因為愛,所以要懂得舍棄.
如果這房子是你們倆千辛萬苦\省吃儉用一起供買的,那他只用他一個人的名議注冊,那這個理由就真的沒有存在的意義了.還是一句老話,只有溝通,才能解開心結,只有暢開了的溝通,才能拉進心的距離,你也不能只是一個人獨自納悶,有什么話就同他找個合適時間和場景好好的聊一聊吧.相信一定會解開你心中的這個結的.
希望聽到你的好消息,幸福是你自己的,加油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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